淄博:關于組織申報推薦2022年度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科技局,高新區科工信局、經開區工科局、文昌湖區經發局:
根據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市申報項目遴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分配及申報條件
本年度申報項目限額推薦,各類項目名額擬分配如下:
(一)基礎研究項目(須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2項。
支持龍頭骨干企業牽頭,與省內重點高校院所深度合作,針對我省近三年已結題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開展基礎研究成果的驗證、轉化。企業與高校院所雙方須就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合同等)。單項資助額度最高60萬元。
(二)科技創新基地項目
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和省級新型研發機構1項:支持具有較強行業帶動和產業支撐作用,能為產業發展提供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分析測試等高質量服務的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和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單項資助額度最高200萬元。
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載體3項:支持具有較強孵化能力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含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單項資助額度最高100萬元。
(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
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和科技幫扶項目(科技幫扶項目須有我省科技特派員參與實施)2項:聚焦區域特色產業,支持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由省內龍頭企業、高校院所牽頭,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科技幫扶項目。單項資助額度最高100萬元。
(四)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項目(僅限于高新區):7項。
支持自創區內龍頭企業、創新平臺、高校院所等聯合申報,帶動自創區產業集群發展、促進自創區一體化發展的項目,單項資助額度最高1000萬元。支持高新區2021年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單項資助額度最高300萬元。
二、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報
1、本次申報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進行,項目負責人登錄個人申報賬號(登錄網址為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網上大廳--項目--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等內容,全部填寫完畢后由企業管理賬號審核提交至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2、請申報單位務必于5月23日前登錄云平臺完成申報書在線填報并提交到主管部門,逾期未提交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二)區縣推薦
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作為二級審核部門,根據支持方向和條件,擇優遴選優質項目,于5月24日前在系統中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審核確認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形成書面推薦意見(由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掃描PDF),連同項目推薦匯總表(各類別分別排序、蓋章掃描及電子版)一并發送至市科技局郵箱。市科技局統一審核通過后提交省科技廳。
(三)紙質材料
為減輕申報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下達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一式四份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省廳將取消立項資格。
三、形式審查要求
請各區縣科技部門嚴格把關,做好形式審查、項目排重工作。
(一)同一單位、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申報1個項目,且在申報時無在研中央引導資金項目。
(二)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規定》,有2項以上(含2項)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
(三)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已申請或已獲得省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多頭申報。
(四)企業牽頭的項目總投入中應有2倍以上于引導資金的自籌資金,優先支持自籌經費投入比例高的項目。
(五)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年,具體實施周期在項目立項時明確。
(六)項目立項后實際資助額度低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補齊。
(七)省對市績效目標考核將作為明年推薦限額的重要依據,請重點審核申報單位項目實施能力和經濟、社會效益指標實現能力,拔高標準、綜合評價、擇優推薦,確保項目立項后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八)認真落實《關于建立財政涉及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魯財資環[2019]11號)要求,各區縣加強與當地財政、生態環境、節能等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征集相關部門意見后推薦無異議項目,確保推薦項目的申報企業符合財政資金支持范圍。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申報項目受理后,在立項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材料。
(二)各區縣科技部門作為項目推薦單位,負責組織轄區內項目申報、審查推薦、立項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驗收等工作;要高度重視,對照各類別項目的申報條件和要求,深入挖掘優質項目,指導企業如實認真填寫申報書,把關申報材料質量,認真做好項目組織、推薦論證、合同簽定等工作。
(三)省、市科技部門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五、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市科技局人才與成果科 0533-3178947
技術咨詢:科技云平臺技術支持 0531-51751080
郵箱:zbkjjrcycgk@zb.shandong.cn
淄博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5月18日
